2009年11月6日 星期五

偵查不公開 vs.新聞自由

當「偵查不公開」遇見「新聞自由」:警察機關與媒體記者的衝突拔河研究
陳祥、孫立杰

《摘要》

警察機關「偵查不公開」原則與媒體「新聞自由」理念,分別聯繫著「無罪推定」之基本人權與人民「知的權利」,前者捍衛著未經法院審判定罪之犯罪嫌疑人名譽權、隱私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後者係為監督政府施政之「第四權」,防止行政濫權之制度性功能。此兩種權利在實務上有著錯綜複雜且相互衝突之關係。本研究旨在探索「警察機關如何在不違背偵查不公開之前提下回應媒體新聞自由的要求?」及「媒體記者如何突破偵查不公開之限制以保障人民知的權利?」透過10個情境模擬之個案交叉分析模式,訪談媒體記者與警察刑案偵查隊長,透過雙方對立角度之剖析,以找尋雙方衝突之緩衝平衡點,在不違反偵查不公開之前提下滿足媒體記者新聞自由的主張。最後歸納之結論有四,分別為:1. 教育員警何種行為會違反「偵查不公開」;2. 警察應瞭解媒體需求,於合理範圍內讓媒體記者能交差;3. 藉助相關科學器材與技巧的輔助;4. 訂定出更有效之規範法律。


關鍵詞:偵查不公開、無罪推定、新聞自由、知的權利、第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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